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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照明工程照明效果及节能效果评价》拟立项公示
[2016-03-01]
信息来源:根据国家标准委网站信息整理
国家标准委于2016年2月1日发布“关于对《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》等24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征求意见的通知”。其中涉及照明方面的标准1项,拟制订推荐性国家标准《照明工程照明效果及节能效果评价》,上报单位和归口单位均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
目的意义:此 项标准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(国发【2013】30号)中有关“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”的要求,是能效标识制度得以实施 的基础,也是节能产品认证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撑。规范照明工程节能量评估,保证工程质量和效果,建立照明工程节能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,促进节能照明工 程健康发展,用节能照明工程拉动节能照明产品的需求。通过节能评价体系规范节能照明工程节能量的核审,为碳交易、节能服务提供科学、真实、权威的基础数 据。
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:该标准适用于LED道路及隧道灯在工程中应用的节能效果的评估。规定了LED道路及隧道工程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和节能测试单位的资质要求;规定了照明工程的照明效果、节能量确定和照明工程能效等级的基本要求;规定了照明工程的评价程序、评价方法等要求。
国内外情况:由于LED等高效灯在工效指标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,高效照明产品在道路、隧道、建筑、厂房照明中得到广泛应用。但在一些照明节能工?中,设计或施工方为了 追求节能效果,而忽视了其他性能要求,对高效照明产品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。通过对照明工程的评价,也可从需求端促进高效、优质的照明产品的发展。同时促 进照明设施使用单位对照明设施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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